资产名称:德化县赤水镇铭爱村地块(石门头)
资产类别:B-3项目类 B-3-2整体园区
资产托管代码:XCZXB10018
托管日期(一年有效期):2022-12-05
资产托管要素:--
专区:德化专区
资产简介 托管方简况 托管方承诺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托机构
资产简介 | |||
德化县赤水镇铭爱村4组石门头角落有160亩土地,砂质土、水利设施完善、交通便利,适宜种植水稻、玉米、蔬菜等。该地块拟出租,租期5年。 | |||
托管方报价 | 交易佣金 | 资产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交通条件 |
面议 | —— | 否 | 便利 |
资产面积 | 数量 | 土壤类型 | 地理位置 |
150亩 | 1 | 砂质土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赤水镇铭爱村4组 |
流转期限 | 土地性质 | 流转方式 | 适宜种植农作物 |
5年 | 农业用地 | 租赁 | 蔬菜、水果等 |
其他披露信息 | |||
托管方简况 | |
托管方名称 | 铭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注册地(住所)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 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托管标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托管方承诺 |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乡村振兴德化县子平台,现就标的资产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面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向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受托机构 | |
受托机构名称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5—88266839 |